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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10-21 来源:吴忠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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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2020]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刑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自治区颁布的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方针、政策。2、研究部署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出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县(市)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和执法工作,办理下级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确有困难的案件。4、受理全市发生的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猎杀、走私、倒卖野生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案件。5、负责全市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6、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变动的审核申报工作。7、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8、负责全市森林公安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发、管理和使用监督。9、承办公安局及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安全生产、封育禁牧、林区禁毒等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属二级预算单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兼政委1人(正科级),副局长1人(副科级),法制室主任1人(副科级)。实有人员5人,无内设机构。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收入总计1,602,195.39元,支出总计1,512,941.88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8,488.55元,减少3%,支出总计减少383,052.43元,减少20.21%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511,049.52元,支出总决算1,456,077.88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8,726.4元,减少3.7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53,365.43元,减少19.53%。

(三)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02,195.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049.52元,占94.32%;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91,145.87元,占5.69%

(四)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12,941.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261.88元,占82.97%;项目支出257,680.00元,占17.03%;经营支出0.00元,占0.00%。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456,077.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3,365.43元,下降19.5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6,077.8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1,177,112.02元,占80.85%;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897.60元,占4.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72.96元,3.03%;农林水(类)支出100,523.30元,占6.90%;住房保障(类)支出75372.00元,占5.18%,等等。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9,824.68元,支出决算为1,456,077.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4%。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民警增资,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同时项目支出增加。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5,261.88元,其中:人员经费832,327.60元,公用经费422,934.28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29,327.6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6,248.89元,增加3.2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奖金等有所调整;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133,250.62元,增长19.14%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2,934.28元,较2019年初预算数减少115,895.48元,下降21.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劳务费有所减少;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212064.22元,增长100.5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元,较2019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民警救济金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140.70元下降4.48%

4.其他资本性支出0.00元,于2019年初预算数相同;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0,480.00元,下降100%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48.58元,完成预算的6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9,648.58元,完成预算的6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减少,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增加14,722.96元,增长9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00元,下降(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722.96元,增长9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00元,下降(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办案次数增多,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648.58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48.5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648.58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办案燃油及车辆修理的费用等。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934.28元,比2018年增加191,584.22元,增长82.8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及其他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控制良好,很好的完成了预算目标。

5. 单位名称变更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吴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公安机关有关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吴编发[2020]12号)有关精神,我单位由原公安、林业部门双重领导管理调整为由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并更名为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202010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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