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环境保护局(汇总)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吴忠市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17]2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2表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开展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污染防治规划制度与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应急、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环境信息发布等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吴忠市环保局本级预算、下属2个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吴忠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吴忠市环境监察支队
吴忠市环境监察支队属吴忠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室、环境监察执法一科、环境监察执法二科、环境信访信息科4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9名,定额补助事业编制5名,自收自支编制4名。
2、吴忠市环境监测站
吴忠市环境监测站内设办公室、综合技术室、质量控制室、信息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自动监测室等7个内设科室。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8名,定额补助事业编制16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收入总计310,217,688.68元,支出总计310,217,688.68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9903579.89元,增长54.9%,支出总计增加109903579.89元,增长54.9%。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6,624,767.55元,支出总计306,624,767.55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89246183.63元,增长146.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89246183.63元,增长146.5%。
(三)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2,871,884.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0,664,191.09,占98.6%;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2,207,693.43元,占1.4%。
(四)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1,887,186.77元,其中:基本支出8,580,195.88元,占4.3%;项目支出193,306,990.89元,占95.7%;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99,781,79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707390.19元,增长276.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781,798.2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1,240.00元,占0.7%;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5,000.40元,占0.4%;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84,467.00元,占0.4%,节能环保支出196,039,839.93元,98.1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250.96元,占0.4%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82,995.00元,支出决算为199,781,798.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及排污专项支出大幅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49,315.47元,其中:人员经费7,268,506.54元,公用经费880,808.93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905,833.14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447291.86元,降低7%,主要原因差额人员工资列支在项目中;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43150.42元,增加4.3 %。
2.商品和服务支出858,878.93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63928.93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和交通补贴支出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09116.38元,增长5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2,673.4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92653.4元,增加27.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房补略有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251373.03元,降低48%。
4.其他资本性支出21,930.0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21,93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030元,减少33%。
(七)2017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1,562.48元,支出决算为299,275.26元,完成预算的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87,516.04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59.22元,完成预算的8.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96447.46元,增长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5033.24元,增长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585.78元,下降77%。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7,516.04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59.22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516.0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7,516.04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维修等。2017年,本单位和下属的二级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59.22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759.22元,主要用于区内外本系统本行业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6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378.93元,比2016年增加255778.72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交通补贴及设备购置。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2,681,886.00元,支出决算72,681,8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74,084.00元,支出决算15,374,0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5,757,950.00元,支出决算45,757,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49,852.00元,支出决算36,749,8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7,449.20平方米,共有车辆1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吴忠市环境保护局(汇总)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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