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吴忠市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18〕1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下属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为吴忠市规划管理局所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监察;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市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市区内占用城市道路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监察;负责户外广告、门头匾设置的管理及监察;负责车辆停放点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违章案件;指导、督查利通区城乡环卫管理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方面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垃圾、柴草、渣土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县(市、区)、太阳山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吴忠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是吴忠市规划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收入总计12779368.92元,支出总计12779368.92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71341.7元,增长4.68%,支出总计增加571341.7元,增长4.6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12760.17元,支出总计12582363.64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78573.5元,增长4.9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84575.66元,增长3.15%。
(三)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616425.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12760.17元,占99.52%;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9255.78元,占0.48%。
(四)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616425.86元,其中:基本支出9737023.88元,占77.18%;项目支出2879401.98元,占22.82%;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258236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1928.63元,增长7.6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82363.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9099.2元,占7.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0514.01元,占4.68%;城乡社区(类)支出10095715.65元,占80.02%;住房保障(类)支出1021097元,占8.0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60426元,支出决算为1261642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7023.88元,其中:人员经费9157076.17元,公用经费579947.71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7754066.17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048295.83元,降低13.97%,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取暖费记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7年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014475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及奖金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47085.49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59021.49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公楼取暖费未支出等;较2016年决算数增长243902.98元,增长80.4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431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69115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取暖费记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补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8700元,降低50.62%。
4.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3100元,下降100%。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9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2016年减少0元,下降0%。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6489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1244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1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514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说明
全面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资金支出方向、规模和结构,严格程序、方法和标准,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有效盘活存量。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评审,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结果公开。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按程序办理。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吴忠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吴忠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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