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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农牧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10-25 来源:吴忠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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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农牧局(本级)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18〕1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下属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农牧局属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吴忠市农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建立完善衣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指导全市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畜禽疫病、植物病虫害的防疫检疫等。

    农牧局所辖5个科室(办公室(含财务室)、产业信息科、农业农机科、畜牧渔业科、市场政策与法规科)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其中后勤事业编制3人),现有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职工1人;市农牧局属金额拨款一级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在吴忠农业银行开设1个基本账户和1个零余额用款账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下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吴忠市农牧局预算包括:农牧局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农牧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8个。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收入总计33947775.79元,支出总计33947775.79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565934.12元,增长95.31%,支出总计增加16565934.12元,增长95.31%。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2184662.49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164008.16元,增长100.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6164008.16元,增长100.89%。

(三)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84500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44681.41元,占97.48%;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700325.02元,占2.52%。

(四)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955790.20元,其中:基本支出5471017.67元,占24.92%;项目支出16484772.53元,占75.08%;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121365.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40692.53元,增长92.3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21365.7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7477.00元,占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6974.41元,占1.97%;农林水(类)支出19046934.37元,占90.18%;住房保障(类)支出759980.00元,占3.6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22668.61元,支出决算为21121365.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9%。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还没有执行完毕,资金尚未支付;二是增加退休人员5人,在职人员工资减少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1000.77元,其中:人员经费4897481.08元,公用经费513519.6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539910.68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004053.73元,减少28.3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5人,在职人员工资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8858070.79元,减少22.28%。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4019.69,较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21687.31元,降低6.2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了5%;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66583.45元,降低45.1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7570.4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806773.2元,增长52.02%,主要原因是增加民族团结奖、政府效能奖等;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760164.44元,减少66.88%。

4.其他资本性支出4720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472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购买固定资产;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630元,降低24.88%。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958.00元,支出决算为95279.47元,完成预算的4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40049.47元,完成预算的2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2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压一般性公共开支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超标准支出较2016年压缩5%等。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1049.03元,下降4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359.03元,下降7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10.00元,增加4.3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费用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只保留2辆执法执勤用车,费用也相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049.47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23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57.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49.4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049.47元。2017年,本单位和下属的二级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车改革后保留2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23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5230.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上级部门调研所产生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2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519.69元,比2016年减少139913.45元,减少21.41%。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照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压缩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用、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等支出比2016年有相应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18016.84元,支出决算217916.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085.84元,支出决算14398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931.00元,支出决算739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8880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吴忠市农牧局(本级)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吴忠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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