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农牧局(汇总)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18〕1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下属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农牧局属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昊忠市农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建立完善衣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指导全市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畜禽疫病、植物病虫害的防疫检疫等。
农牧局所辖5个科室(办公室(含财务室)、产业信息科、农业农机科、畜牧渔业科、市场政策与法规科)8个事业站所,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其中后勤事业编制3人),现有行政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71个,现有在职事业人员70个,2017年未吴忠市农牧局及各事业站所共有退休职工146人。
市农牧局属金额拨款一级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在吴忠农业银行开设1个基本账户和1个零余额用款账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法人: 马长贵(局长)。按照“五不直接分管”规定,财务由副局长汪洋同志分管,所属8个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由局机关财务室代理记账、核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下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吴忠市农牧局预算包括:农牧局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农牧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吴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2、吴忠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吴忠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4、吴忠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吴忠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6、吴忠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7、吴忠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8、吴忠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收入总计61465155.33元,支出总计61465155.33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755107.55元,增长28.83%,支出总计增加13755107.55元,增长28.8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478535.98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800762.05元,增长27.0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251568.19元,增长19.36%。
(三)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350796.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85973.46元,占88.12%;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864823.30元,占11.88%。
(四)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187125.28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8447.59元,占38.66%;项目支出27718677.69元,占61.34%;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854489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51568.09元,增长19.3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44898.3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4430.60元,占5.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8466.70元,占2.38%;节能环保支出201200.00,占0.53%农林水(类)支出33189714.73元,占86.11%;住房保障(类)支出2201086.00元,占5.7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539937.09元,支出决算为38544898.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6人;二是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压一般性公共开支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超标准支出较2016年压缩5%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96303.98元,其中:人员经费15882038.51元,公用经费1014265.4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206653.43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元,减少27.78%,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6人;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91327.61元,减少1.71%。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0105.47,较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21687.31元,降低6.27%,主要原因是;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8392.12元,降低3.5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75385.08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 元,增长50.7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工资、房补、车补等相应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442349.76元,减少34.31%。
4.其他资本性支出71860.0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7186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4820元,降低17.10%。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85739.00元,支出决算为291518.81元,完成预算的1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09323.41元,完成预算的1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195.40元,完成预算的72.9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压一般性公共开支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超标准支出较2016年压缩5%等。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9745.17元,下降27.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3752.59元,下降8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467.6元,下降27.0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9323.41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195.4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8.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323.4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9323.41。2017年,本单位和下属的二级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195.4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2195.40元,主要用于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1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96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519.69元,比2016年减少139913.45元,减少21.41%。主要原因是: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578767.16元,支出决算182517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2086.07元,支出决算969803.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4%。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87000.00元,支出决算6411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7%。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9681.29元,支出决算214213.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2919平方米,共有车辆1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吴忠市农牧局(汇总)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吴忠市农牧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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