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预付卡消费方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整治
近些年来,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有关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安排,持续开展了相关监管工作。
(一)2015年,按照区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商发〔2015〕146号)要求,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吴忠市中心支行印发了《吴忠市深入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吴商发〔2015〕88号),明确检查内容、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重点落实好关于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以及限额发行等制度,一是做好各自区域内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的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对各自区域内的重点发卡企业进行检查,并按时填报各项报表。二是对我市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大中型百货商场、超市等重点商贸企业,建立重点发卡企业名单及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二)2017年,按照区商务厅《关于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档案 推进全区预付卡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宁商通〔2017〕83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吴商发〔2017〕79号),并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有关工作。共调查企业123家,涉及连锁商超、餐饮、电子商务、农产品批发零售、医药批发零售、宾馆住宿等经营类别的企业。在所调查的123家企业中,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共计40家,发卡率较高且金额较大的企业有连锁商超、餐饮住宿、医药行业等。
(三)2021年,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商务厅 卫生健康委 文化和旅游厅 教育厅 公安厅 体育局关于在全区开展重点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90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吴商投发〔2021〕78号),明确了重点整治行业为:零售业(综合零售、专门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共筛选190家企业(零售业69家,住宿餐饮83家,居民服务业38家)为专项整治对象。其中:利通区129家(占67.89%)、红寺堡区7家、盐池县19家、同心县 15家、青铜峡市20家。同时,各县(市、区)本着应查尽查、应改尽改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可能发放商业预付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共调查摸排各类企业212家(零售业86家,住宿餐饮88家,居民服务业38家)。其中:利通区144家(占67.92%)、红寺堡区11家、盐池县19家、同心县 15家、青铜峡市23家。调查摸排中,关停歇业或找不到经营场所的企业21家,发卡企业135家,新备案企业12家,占比为8.89%。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对服务领域预付卡格式条款检查,对含有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力、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不公平条款进行规范。检查重点包括:以打折、优惠或免费试用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预付卡的;购卡不退、强买强卖、强制服务的;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的;未满服务期限,以装修、搬迁、转让、停业等理由为借口,不履行经营者义务,擅自终止服务并拒绝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服务期限内,未经消费者同意而涨价、变相涨价或搭配服务项目的和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去年以来,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业、商超、健身会所做为检查重点。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餐饮单位64237家次,商场超市45743家次、健身业经营单位10家次,处理涉及预付卡投诉4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据《办法》有关规定,所监管的对象仅局限于行业、企业,但一些美容美发、健身会所、保健品、化妆品销售、餐饮娱乐、网吧、儿童娱乐等个体工商户,也在发行名目各异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据调查,这些个体工商户所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数量、金额也有一定规模。同时,就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比较而言,前者发放及管理相对规范,因此对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偿付及兑现能力比个体工商户要强些,且更易于监管。而个体工商户发行和管理相应较弱,偿付及兑现能力相应较差,风险较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做好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的同时,应对个体工商户预付式消费行为监管予以高度重视。并联合相关部门,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预付消费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预付式消费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惩戒机制与国家信用治理体系有效衔接,着力解决卷款跑路、恶意欺诈、虚假承诺等涉及预付卡失信问题,实施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二是针对预付卡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解读与预付卡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对消费者提示消费风险,加强警示教育。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真诚希望今后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马长利 0953-203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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