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00010/2020-0014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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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普法科 |
吴忠市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高剑、左孝祺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以案释法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两位委员指出我市在落实以案释法工作中存在的3个问题和提出的3条建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讨论研究,并结合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大调研工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一致认为:加强以案释法是提升普法实效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以案释法工作的制度机制非常重要,势在必行。
“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先后印发《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宣讲活动的通知》、《关于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以案释法的主体、对象、内容以及案例报送的数量、格式等进行了规定,2019年全市组织以案释法宣讲活动600余场,年底组织人员对全年报送的113个案例进行整理筛选,将其中的52个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单位。今年,从4月份开始在吴忠日报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将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典型案例择优每周刊登一期;结合依法防控疫情,会同吴忠电视台邀请我市优秀律师录制8期“疫案说法”视频节目在吴忠电视台播出,其中一期被“学习强国”宁夏平台刊播。截至上半年,累计报送案例53个,向自治区司法厅推送16个,其中被“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采用5个。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全市法治建设效能考核,根据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责任单位日常案例报送、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推动了各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19年全市机构调整改革,成立了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12月份,协调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年度普法工作汇报,对“七五”普法验收工作进行了强调。目前,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还未召开,待召开后,我市将在年底前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协调小组工作运行规则、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等。根据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运行机制有关工作制度,对建立以案释法案例筛选评定制度、责任考评机制、案例库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切实提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的质量和实效。
在此,对两位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吴忠市司法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