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24号提案
答复的函
民进宁夏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基本情况
吴忠市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应群众出行需求而产生,民营资本推动而发展。目前吴忠市区现有公交客运企业6家(其中1家国有企业、2家民营企业,3家股份制企业),公交线路33条(其中城市公交线路15条,城乡公交线路15条,城际公交线路3条),公交车426辆,营运线路总里程约600余公里,从业人员1600余人。近年来,市区公交线路规划滞后,车容车貌较差、服务水平不高,社会各界意见较大,在2015年度行风评议中,排名后3位,城市公共交通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二、我市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做法
一是认真开展市区公交发展情况调研。我市邀请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宁夏交通科学研究院专家,抽调交通、国资、运管等部门人员,专门对市区公交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借鉴区内外公交管理的成功经验,形成了《市区公交市场存在问题及发展思路的报告》。报告指出经营主体分散、个体挂靠经营是市区公共交通发展存在问题的根源。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燃油补贴下降、财政补贴相对较少、运营成本增加,公交企业经营困难,致使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断下降。实施公交资源整合重组,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是成立吴忠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3月,吴忠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八大投”国资国企新布局新成立的公司之一。作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和政府公益性公共交通服务平台,主要承担政府性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及相关延伸实业的融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负责开拓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吸收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授权范围内的交通类国有资产经营,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交投公司成立后将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或吸引社会资本,做好客运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整合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权,加快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和专用线路;扩大公交线路覆盖区域,提高居民乘公交出行比重,加快公交网络化、服务智能化、出行便捷化建设,提高城市居民公共交通服务保障水平。
三是启动市区公交运营体制改革。2016年3月18日,吴忠市人民政府市长喜清江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区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的汇报,原则同意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市区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方案。会议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坚持政府引导、回归公益、市场运作的原则,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公益性定位,尽快完成市区公交运营主体、公交车辆及经营线路等资源整合,最大程度发挥城市公交的社会效益。由市交投公司作为市区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主体。通过交投公司搭建融资平台,以货币形式逐步回购民营公交资源,并负责市区公交以及相关场站的运营。此次会议标志着吴忠市市区公交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交投公司于2016年6月3日顺利回购接管了原吴忠市浩运公交公司1、2、3路公交线路及36辆运营车辆,通过资源重组,国有大公交已上线经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编制公共交通详细规划。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依据《宁夏空间战略发展规划》和《大银川都市区规划》,结合吴忠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吴忠市“十三五”规划,加强规划研究,尽快编制我市公共交通详细规划,建立起“接驳转换科学、出行换乘方便、站点布局合理”的公共交通系统。尤其是在线网布局、站点设置、运力投入、车型选择、设施建设、运营运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合理调整,实现公共资源效益最佳化。
(二)出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办法。结合国家、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编制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同时加大对城市公交的资金投入,加快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建立规范的公交企业成本费用评估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制度。
(三)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以下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占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银西高铁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二是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城南客运站项目;三是建设8个总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项目;四是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200平方米LNG加气撬装站;五是新建改造公交港湾40处;六是对现有的私人挂靠经营的市区、近郊公交车辆连同线路继续出资回购,约280辆;更新公交车辆约180辆;七是建设新能源车充电站、公交信息化建设。
(四)推行城市公交特许经营制度。探索实行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建立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经营主体由市政府特许经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加强市场监管,公交车辆必须实行公车公营,不得采取承包、挂靠等形式,实现经营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
(五)继续回购民营公交公司挂靠公交资源。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充分做好摸底调查、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政府支持吴忠交投公司继续回购剩余的65辆民营挂靠公交运力,2016年年内完成回购工作。
最后,真诚感谢贵委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关注,望贵委继续关注和支持吴忠,对我市工作提出更多的建议。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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