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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持证人主动申请,我委已对吴忠金花园医院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

地  址

法人 /负责人

吴忠金花园医院

吴忠市新区A区小广场

    王 冰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11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委反映。

受理部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地址:吴忠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卫生健康委86号窗口,  

联系电话:0953-2120890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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