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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0021/2021-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1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利通区2020年第四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宁卫计办发201885号)精神,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吴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第四季度对利通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工作,对1份出厂水和13份居民末梢饮用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开如下:

2020年第四季度利通区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

序号

指标

限值

监测值

监测指标合格率(%)

备注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1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0

0

0

100


2

菌落总数(CFU/100ml)

100

68

0

18

100


3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

不得检出

0

0

0

100


4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

不得检出

0

0

0

100


5

色(铂钴色度)

15

5

5

5

100


6

浑浊度(NTU)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1

﹤1

﹤1

100


7

臭和味

无异味、异臭

100


8

肉眼可见物

100


9

pH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7.8

7.7

7.7

100


1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338.7

253.6

297.7

100


11

铁(mg/L)

0.3

0.014

﹤0.005

﹤0.005

100


12

锰(mg/L)

0.1

﹤0.025

﹤0.025

﹤0.025

100


13

硫酸盐(mg/L)

250

135.5

99.3

110.0

100


14

氯化物(mg/L)

250

67.2

11.3

51.7

100


15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578

438

495.8

100


16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0.77

0.31

0.59

100


17

氟化物(mg/L)

1

0.39

0.22

0.28

100


18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1.08

0.86

0.90

100


   

    说明:

(1)本信息来源于吴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水质指标的检验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

(3)监测指标合格率(%)=单项指标检验合格品数÷该指标检验样品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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