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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300012/2022-0009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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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本级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第三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8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此项工作在疫情期间顺利开展,按照特事特办、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我局与市发改委、工信局联合对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企业(机构)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拟确定第三批企业(机构)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2038255,或现场到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全民创业服务科进行反馈。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及时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密。经核查,若举报问题属实,我们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吴忠市本级2021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第三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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