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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300012/2019-00054 | 文号 | 吴人社发〔2019〕20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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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同意注销吴忠市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批复
吴忠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注销吴忠市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发〔2015〕10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吴忠市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办学许可证号:F64302016JP003。
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持本批复到吴忠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财务清算和善后工作,凡涉及相关法律纠纷与责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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