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00012/2019-00050 | 文号 | 吴人社发〔2019〕206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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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
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登记,是一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的基础性工作,但从2018年工作落实情况看,各县(市、区)还不同程度存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实名制指标信息登记不全面、所提供各项就业指导服务情况未反映、数据更新不及时等情况。2019年我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已分配各县(市、区),务必提高认识,高标准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充分利用自治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开展工作,依托当地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多渠道获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完善基础信息库,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更新维护。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做好信息校核、数据排查等工作,将人员基本信息、就业去向、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等重要指标填写完整,实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动态管理和数据资源实时共享。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对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使高校毕业生掌握知晓自治区及当地就业创业政策。通过电话回访、邮件服务等方式,主动联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掌握其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引导毕业生到合适的岗位就业。同时要宣传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机关事业实习、企业见习等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三、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服务,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服务对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将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根据其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为其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政策宣传、职业指导、招聘岗位、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金融政策扶持、补贴发放等服务,建立就业台账,记载就业状况、政策服务落实等内容,进一步促进支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要重点分类实施帮扶,拓展多元化就业渠道,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自治区政府已将“年度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指标”列入全区各级政府效能目标考核,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要树立数据采集录入源于所提供的就业服务,着力在夯实服务上下功夫,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就业服务精准高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报到接收、人事档案托管、求职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中获取登记信息。同时,主动采取电话回访、邮件服务等方式,联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掌握其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将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进行一揽子打包宣传推送,引导毕业生到合适的岗位就业。
(三)提高工作质量。各县(市、区)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业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服务高校毕业生的能力。同时,要强化对实名制就业信息数据的研究分析,掌握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于12月中旬前形成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报告,报吴忠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联 系 人:王高强 赵谦
联系方式:0953-2251108 0953-2035986(传真)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