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00012/2018-94210 | 文号 | 吴人社发〔2018〕433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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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吴忠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文件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就业,缓解消防队伍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市及周边县(市、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共招聘专职消防队员50名(其中:利通区13名、同心县11名、盐池县14名、红寺堡区2名、太阳山开发区1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意识;
4、男性,身高165cm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26周岁,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5、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
6、退役军人和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岗位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统一调度,坚决完成各类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各类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2、熟悉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
3、熟练使用装备器材,明确职责、任务。
4、熟悉灭火救援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5、保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器材装备的完整好用。
6、参加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7、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吴忠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微信公共平台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
3.报名地点: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咨询电话:0953--2033561、2036598
5.资格审核:招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准备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100米冲刺跑和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备考)。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三)笔试
笔试以吴忠基本市情和消防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天。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下发聘用通知,吴忠市消防支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组织签订聘用合同。
六、录用办法
1、报名:按照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招聘名额定向报名;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全部合格者进入笔试;
3、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额;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5、公示: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调剂岗位:当某一个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同意调剂人员按个人总成绩、招聘岗位排序补录。
七、工资待遇
(一)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服务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参照部队下士的工资标准予以保障,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和岗位等级条件浮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由服务所在地财政承担。具体保障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聘用期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
九、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队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管理使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原《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原《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和原《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6天轮休。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队员,享受20天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
3、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由吴忠市消防支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4、专职消防队员在服务期间,市消防支队可根据各基层单位执勤力量进行岗位调整。
十一、 本次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市财政局、市消防支队配合,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具体实施。
十二、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