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00013/2022-0021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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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林草生态修复科 |
吴忠市林长第1次会议召开四级林长“挂帅”全力守护生态“底色”
2022年11月24日,吴忠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徐耀主持召开吴忠市林长第1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林长第1次会议精神,听取全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情况,研究吴忠市级林长调整事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林草保护和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林草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面推行林长制、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林长会议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扩大绿色总量、提高林草质量、提升生态效益,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生态优先,做好“增绿”文章。因地制宜、以水定绿,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大力实施罗山地区国土绿化、北部防护林、中部防沙治沙、村庄绿化等一批生态修复绿化项目,不断拓展林草空间,到2025年,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20.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5.3%的目标。要注重资源安全,尽到“护绿”责任。目前全市进入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期,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职能职责,及时开展巡林巡草,指导做好责任区内火灾隐患排查,降低火灾风险。各县(市、区)要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火队伍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设备检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件发生。要突出产业富民,提升“用绿”效益。深入推进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相互融合的新路。深化山林权改革,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鼓励通过转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集体林权流转,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会议强调,要形成强大合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草有人管、责有人担。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林长制协作部门(单位)要主动担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林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开展巡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市提供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