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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0028/2020-000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1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吴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综合法规科

市属国有企业为承租国有资产经营性房产的租户减免房租273万元

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吴忠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国运公司及权属公司按照“1-3月房租免收,4-6月房租减半收取,租金支付困难的延期收取租金,延期最长6个月的政策要求,为承租西市场、金积市场、银南宾馆等经营性用房168户租户减免1-6月租金273万元。311日,已为缴纳2020年租金的75户承租户按政策全部退还租金,对未缴纳租金的55户租户办理减免手续;对部分未营业、人不在吴忠的38户租户通过电话通知、微信沟通等方式积极对接联系,315日前完成减免手续办理,切实将区、市政府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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