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吴忠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吴企薪改发〔2016〕2号)文件精神,根据2018年各企业绩效考核结果,为严格兑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定如下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18年薪酬分配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建立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与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关系互相协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年薪构成及具体系数的确定
国企负责人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2倍以内×基本年薪系数。其中:基本年薪系数,企业法人代表为1,其他负责人0.6-0.9之间,根据履职及分管工作由企业领导班子提出意见。各企业平均工资详见附表1。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经营业绩考核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其中:经营业绩考核系数依据企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在0-2倍之间,经营业绩考核系数计算及结果见附表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依据企业功能定位和规模因素确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表及各企业年薪调节系数见附表3、附表4。
(三)任期激励收入
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三、市属国有企业兑现年薪制的时间和人员范围
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企业负责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待遇及履职待遇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国资发〔2018〕13号)文件要求扣减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一)兑现年薪制的时间
根据吴忠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本次兑现2018年年薪。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负责人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调整的,自市国资委下发职务调整通知文件次月起执行新任企业年薪标准,之前执行调整前企业年薪标准;由党政部门调入市属国有企业的,兑现年薪时间自市国资委或市委任命文件次月起开始执行到任企业年薪标准进行兑现。
(二)实行年薪制的范围
实行年薪制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享受企业副职待遇的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四、核算年薪相关数据
(一)平均工资认定。根据2017年吴忠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薪酬(65789元)核定2018年基本年薪,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方式计算后得到加权平均工资。
(二)基本年薪中平均工资的倍数和基本年薪系数。基本年薪按平均工资2倍以内确定,平均工资是指加权平均工资。
(三)绩效年薪考核系数。根据各企业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城投公司考核分数104分,考核系数为1.2;国运公司考核分数109.1分,考核系数为1.455;开源担保公司考核分数102.7分,考核系数为1.135;交投公司考核分数101.1分,考核系数为1.055;水投公司考核分数102.1,考核系数为1.105;农投公司考核分数111.9,考核系数为1.595;旅投公司考核分数102.7,考核系数为1.135;创投公司分数104.1,考核系数为1.205。
(四)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表确定,城投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9;国运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9;开源担保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7;交投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8;水投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7;农投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7;旅投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7;创投公司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0.6。
(五)二级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
“八大投”下属的企业负责人年薪,由“八大投”公司严格依据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计算确定,二级企业年薪平均水平应不低于国资委确定的本企业年薪水平,具体分配方案报市国资委审核,依据批复实施。二级企业在“八大投”公司兼职的负责人,薪酬核算后,按本人意愿确定由“八大投”或二级企业发放。
五、市属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
详见附表5。
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2017年平均工资;
2、经营业绩考核系数计算表及2018年市属各国有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系数;
3、2018年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
定表;
4、2018年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5、2018年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计算表。
吴忠市国资委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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