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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0011/2022-0002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4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吴忠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关于吴忠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资金的情况说明

一是2021-2022年吴忠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已到位4.8亿元,按照《关于印发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21〕36号)要求,截至目前吴忠市财政局根据市住建局审核的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至各县(市、区)财政局、市住建局及公用事业所共计3.78亿元,主要用于完成各县(市、区)农户改造任务及供热管道改造工程。

二是制定了《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并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了2021年清洁取暖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是联合市住建局继续积极推进吴忠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对实施进度靠前,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市、区),提前下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项目验收,全力推进项目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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