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成功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竞争性评审,2019年我市5个县(市、区)89个自然村将获得扶持壮大村集体资金8900万元。
近年来,吴忠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针对我市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基层组织组织力不强等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报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并予以严格评审,并最终通过了自治区的竞争性评审。按照自治区区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精神,从2019年起,对有发展思路,有工作规划,有具体措施,村党组织有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的370个村集体每村补助100万元予以支持,我市被列入村集体89个,将获得8900万元全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壮大,这将有利于全市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农村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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