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对宁夏专项转移资金监管工作,规范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及专员办相关要求,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对中央转移资金的动态监管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定期上报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转移资金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专项转移资金支付情况的定期上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汇总上报本级财政所属项目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账、管理使用情况,并督促指导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按要求报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数据资料,对专项转移资金支付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二是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力度。每年都要举行培训工作至少1次,近日市财政局已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专项转移资金动态监控培训会。市直部门及各市县动态监管系统负责人100余人参加培训会,有效提高了全市各部门的资金动态监管意识和系统负责人的实操能力;三是建立动态监督检查机制。依据项目资金汇总情况,对填报进度、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并配合专员办,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惠民、金融、教育及保障房等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财政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对中央专项转移资金的使用绩效水平,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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