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严格预算执行,为全市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
截至3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453万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市本级完成28,7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8%,快于序时进度0.8个百分点,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900万元;利通区完成8,3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8%,快于序时进度0.8个百分点,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251万元;红寺堡区完成4,67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1.3%,慢于序时进度3.7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816万元;青铜峡市完成18,59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7%,快于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593万元;盐池县完成24,03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7.7%,快于序时进度2.7个百分点,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2,331万元;同心县完成7,0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7%,快于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66万元。
分收入类型来看:全市税收收入完成51,354万元,同比下降6.7%,为年度预算的22.4%,慢于序时进度2.6个百分点。全市非税收入完成40,099万元,同比增长16.2%,为年度预算的32.6%,快于序时进度7.6个百分点。
(二)支出情况
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2,308万元,比上年增长70.5%。其中:市本级完成120,885万元,比上年增长62.8%,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2,526万元;利通区完成47,37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4万元;红寺堡区完成78,086万元,比上年增长90.4%,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42万元;青铜峡完成93,751万元,比上年增长72.8%,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1,014万元;盐池县完成105,386万元,比上年增长43.8%,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226万元;同心县完成156,830万元,比上年增长78.1%,超出自治区财政考核目标任务1,412万元。
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财政“八项支出”完成368,965万元,比上年增长42.3%。其中:市本级增长34.9%,利通区增长11.7%,红寺堡区增长27.3%,青铜峡市增长72.4%,盐池县增长38.2%,同心县增长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3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1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慢于序时进度13.7个百分点,比上年增长266.9%。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完成14,640万元,比上年增长283%。
截至3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61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4.4%,慢于序时进度10.6个百分点,比上年增长25%。
三、预算执行分析
(一)税收收入分析
1.增幅较大的税种
一是房产税收入增长5.7%。主要是青铜峡市比上年同期增收213万元,增长32.3%。
二是土地增值税收入增长52.1%。主要是春节过后吴忠市区楼市迎来销售小高潮,成交量逐渐回升,2月份成交量环比上升57.7%;此外吴忠市六合盛商贸有限公司本期旧房转让入库土地增值税143万元。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市本级土地增值税收入比上年同期增收442万元,增长174.7%。
三是车船税收入增长15.2%。全市各县市车船税收入呈现普涨态势,其中市本级增长8.3%,红寺堡区增长38.6%,青铜峡市增长16.4%,盐池县增长14.2%,同心县增长21.8%。
四是契税收入增长18.1%。主要是市本级契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77万元,同比增长51.6%。主要是市区房地产企业土地交易量增加促进契税增收。
2.降幅较大的税种
一是增值税收入下降13.4%。主要是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一季度产、销量分别下降15.8%、12.6%;盐池县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2018年增值税预缴额较大,造成当地国有企业增值税地方级收入本年减少3,950万元,下降85%;另外太阳山煤炭开采企业停业整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凤煤矿销量减少都影响了我市一季度增值税收入。
二是个人所得税收入下降16%。主要是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造成的政策性减收,一季度较上年同期减少437万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下降31.3%,劳务报酬所得下降68%。
三是印花税收入下降12.7%。主要是去年一季度部分市县集中清理以前年度公建项目印花税欠税,一次性入库税款较多,抬高了基数。
四是耕地占用税收入下降40.2%。主要是盐池县去年清理以前年度欠缴的耕地占用税抬高了基数,造成今年当地耕地占用税收入减收1,594万元,下降65.2%。
(二)非税收入分析
截至3月底,全市非税收入完成40,099万元,增长16.2%,完成年度预算的32.6%,快于序时进度7.6%。非税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专项收入增长39.2%。主要是市本级财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一季度计提农田水利和教育资金共计1,481万元。
二是罚没收入增长34.4%。主要是宁夏神华宁煤集团变更林地用途受到处罚,盐池县一季度入库其他一般罚没收入948万元;同心县其他一般罚没收入本年增加391万元,增长257.2%。
三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7.5%。一季度各县市处置资产收入集中入库,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幅明显。主要是利通区水权出让,一季度入库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600万元;盐池县拍卖花马池西街南侧、福州路东侧一处国有用地及地面附着物收入1066万元;青铜峡市拍卖处置政府代建商网资产,入库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3,401万元。
四是捐赠收入增长93.1%。主要是市本级获得捐赠收入100万元,红寺堡区获取中国烟草集团扶贫捐款收入200万元,同心县收到对口帮扶企业中核集团公司脱贫攻坚捐赠收入260万元。
五是其他收入增长68%。主要是红寺堡区水费收入800万元,新庄集乡风电招商引资项目收入400万元;盐池县入库石油风电扶贫资金道路维修费收入8,844万元。
(三)支出情况分析
截至3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02,308万元,比上年增长70.5%;“八项支出”累计完成368,965万元,增长42.3%。财政支出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43.2%。主要是各县市一季度兑现2018年度政府效能奖,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资后全市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二是公共安全支出增长10.7%。主要是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了公安、司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和装备经费预算指标。
三是教育支出增长20.6%。主要是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和同心县普通教育支出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9.1%、78.8%和13.7%。
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71.5%。主要是自治区财政提前拨付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目前全市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共计拨款24,2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5%。
五是卫生健康支出增长31.8%。主要是自治区财政提前拨付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导致一季度全市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同比增长73.5%。
六是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84%。主要是盐池县天然林保护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847万元,增长386.4%;退耕还林支出增加3,504万元,增长100%。同心县大气和水体污染防治支出6,1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24万元;同时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较上年增加3,800万元。
七是城乡社区支出增长32.4%。主要是各县市收到自治区转贷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后,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加快了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全部形成实际支出。
八是农林水支出增长280.2%。主要是红寺堡区、盐池县和同心县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截至3月底已拨付扶贫资金共计84,9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215万元,同比增长625%。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非税收入占比过大,收入质量不高。一季度以来,全市各地财政部门为有效应对税收下滑的不利形势,加大了政府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全市非税收入完成40,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43.8%,其中红寺堡区和盐池县非税占比已超过50%,分别高达58.8%和61.2%,财政收入质量严重下滑。
二是减税降费提标扩围,税收后劲不足。今年中央全面部署减税降费工作:降低增值税税率,将适用16%和10%的项目,降为13%和9%;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不动产进项税可一次性抵扣,同时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进项税额实行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些政策4月1日起实施,由于我市税源薄弱,新增企业数量增长缓慢,减税政策的实施对我市今后的税收收入势必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三是财政支出增幅过高,二季度将会回落趋稳。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变更了支出考核方式,实行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激励考核办法,大幅加快了每个月的支出进度。由于支出目标任务均大幅高于上年基数,一季度以来,我市财政支出增幅已高达70.5%,而且这种高速增长的状态仍然会在4、5月份延续。但是,受上年基数较高影响,预计6月底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将会大幅回落,降至18%左右,对应的财政“八项支出”预计也会降至10%左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数据分析,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认真开展收支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各县(市、区)财政动态,特别关注税收、非税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变动情况,加大财政八项支出的预警督导力度,提前研判收支变化形势,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同时继续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双节点”工作机制,做到月初有计划、月中有督办、月底有考核通报,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层层增强加快预算执行的动力。
二是强化税收征管,优化财政收入质量。配合税务部门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税源分析监控和税收监管,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增减动态,提高税收征缴率和入库率。同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作用,确保政府公建项目税款应收尽收。严控非税收入征缴范围,尽一切努力大幅度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确保收入质量有效提升。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加强库款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充分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的支持重点,紧盯中央和自治区投资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争资金工作。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全力保障民生改善,积极落实财政政策,为中央“三大攻坚战”、自治区“三大战略”、融入银川都市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提供财力保障。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同时确保库款安全,严格预算约束,强化内控管理和问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全程留痕,对有关违法违规情形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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