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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0-19 来源: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吴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吴忠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节经济运行的政策建议和应对措施。

(四)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五)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六)统筹提出吴忠市参与“一带一路”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政策建议。推动落实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银川都市圈和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有关工作。

(七)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以及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审需国家、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研究提出产业转型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生产力布局。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应对政策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经济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组织研究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和相关政策制度建设。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煤炭、电力行业管理(不含煤炭电力企业运行监测与服务职责),协调石油、天然气领域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创新经济运行调节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研究提出定价目录调整建议,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六)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吴忠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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