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吴忠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吴忠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211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1

《吴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十四五规划》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7


2

《吴忠市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市城市管理局

202212


3

《吴忠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


4

《吴忠市养老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市民政局

202212


5

《吴忠市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

市自然资源局

20228


6

《吴忠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