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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吴忠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2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吴忠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以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导向,深化政务公开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一)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各县(市、区)、各部门年底前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完成清理工作。市司法局负责督促市直各部门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工作。(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依据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落实专人专责,强化政府网站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误、错链暗链和不良信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各单位发布信息时,主题分类选择要准确合理,杜绝信息内容与栏目名称不相符的现象,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对内容更新无保障的栏目及时归并或关闭。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缩短答复期限;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部门间沟通协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减少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无法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继续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工作,按照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要求,遵循集约节约原则,对功能重复、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及时清理整合。提高信息发布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优化公开专区和政府公报。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拓展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市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承担自治区村务公开试点任务的青铜峡市、红寺堡区要加强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接,抓好试点任务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每年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备查。加强村级公开窗口建设,规范村级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平台设立,引导和鼓励村委会按照村务公开目录和财务公开要求,依法公开自治事项。(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助力经济稳定增长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尽快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多渠道及时公开服务业帮扶政策,促进就业和消费。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布典型案例,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链接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库和自治区财政厅全区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区、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文件及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密切关注重大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加大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民生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疫情防控信息各类发布平台并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指令保持一致。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防止引发社会公众疑虑和不实炒作。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持续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切要认真做好相关回应回复,确保教育领域政策解读到位、问题化解到位。充分利用报纸、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扩大信息公开宣传面,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加大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基层执行机关减负稳岗促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扩大技能培训政策公开面,让更多群众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共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国家部委及自治区厅局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适时制定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通报处理,限期整改。(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中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合理确定解读渠道,根据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的不同特点结合文件属性选择最优解读方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扩大政策推送覆盖面。面向特定领域或群体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精准推送。各部门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2次,各单位要用好吴忠市人民政府网这个政策超市,梳理汇集涉企利民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等内容的精准推送,推动政策主动化、个性化供给。(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持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入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探索建设政策问答库并持续丰富完善。(市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要求,继续将9月份确定为全市政府开放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发布,围绕一网通办、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在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期间,各地、部门要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情况下积极组织开展线下开放活动。在活动现场要设置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疑问,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同时充分评估、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配强工作人员;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切实保障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人员参训率,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要点,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的梳理和分解,实时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督促及时整改。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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