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区属驻吴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要对标任务、落实责任,周密安排、明确节点,主动作为,苦干实干,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要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按照《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确定的时序进度,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汇总报告。
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若有变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责任领导进行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5%。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审计局,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责任领导: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人社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和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童伟东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11、现代枸杞产业重点实施高标准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绿色优质丰产示范基地2个。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12、葡萄酒产业重点实施青铜峡葡萄酒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等项目,新增酿酒葡萄1.5万亩。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13、奶产业、黄花菜产业重点实施鸽堂沟标准化奶牛养殖示范区牧场、黄花菜产业园等项目,启动新希望夏进倍增计划,新建续建奶牛养殖场10家,新增奶牛3万头。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14、肉牛和滩羊产业重点实施利通区、红寺堡区肉牛养殖园区和盐池县滩羊养殖基地扩规提质等项目,新增肉牛3万头、滩羊10万只。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15、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实施众创空间等项目,新建5G基站500个,新增智能工厂3家。新型材料产业重点实施华梦含氯系列新型材料等项目,培育自治区重点企业5家。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6、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300万亩、105万吨以上。实施好汇伟食品塑料制品等绿色食品产业项目,培育提升绿色食品品牌40个。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17、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实施桃山330千伏输变电站、储能电站等项目,高水平建设新能源综合示范市。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8、文化旅游、餐饮产业重点实施万达文旅小镇、牛家坊民俗文化村吴吃堡城等项目,举办“早茶文化节”,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步伐,启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旅游收入和游客人数均增长10%以上。
责任领导:马同松副市长、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装备制造、现代纺织产业重点实施湖南湘投控股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丰泰永晟小提花家纺面料等项目,培育产值过10亿元装备制造企业2家以上、产值过亿元纺织服装企业6家以上。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0、坚持投量、投向、投效并重,全年实施项目485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0亿元以上。突出抓好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五凌电力储能产线等80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晓鸣智慧农业现代产业示范园、晟荣电子信息新材料等278个产业项目,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互联网+城乡供水”等112个基础设施项目,农村污水治理、城市中水综合利用等50个生态保护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同心中学分校等45个民生事业项目,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全年争取项目资金16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21、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转移重点地区,围绕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以新企业催生新动能。突出产业招商、集群招商、以商招商,组建招商小分队,提升招商精准度,力促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吴忠。全面提升招商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项目落地率,确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0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三、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22、保持调结构、转方式、换动能的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家。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3、加快结构改造,引导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推动僵尸企业出清,为绿色发展腾出空间。加快技术改造,实施青铜峡水泥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等重点技改项目25个,拉长产业链,推动电力、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加快绿色改造,严格产业准入标准,加强“两高”行业管控,持续推进节能改造,创建绿色工厂2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左右。加快智能改造,推动工业十大行业数字化转型,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企业突破400家,新增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4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数据运营公司
24、大力支持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清洁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线上教学、体验式消费和“生鲜基地+直播带货+智慧物流”等新业态,力促电商交易额增长15%以上。大力推动种养业、制造业、服务业跨业融合,鼓励支持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西鸽酒庄等融入旅游,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云计算和大数据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深度应用,开发智慧交通、旅游、社区、制造等场景应用,打造场景应用企业3家。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马同松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大数据运营公司
25、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提升园区创新发展能力。坚持以“亩均论英雄”导向,引导产业项目以“3+X”控制指标进行“标准地”出让。完善要素低成本化配置,实施金积核心区蒸汽管网二期、太阳山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气等低成本化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固废规模化利用,加强“三废”和余热余压等循环再利用,促进园区绿色循环发展。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6、推动金积工业园区创建成为国家级高新区,青铜峡工业园区创建成为自治区级高新区。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金积、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利通区、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四、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27、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加大对盐同红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村的支持力度,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聚焦奶产业、酿酒葡萄、滩羊、肉牛、黄花菜、枸杞、粮食等优势特色产业,紧盯市场抓龙头、规模发展扩基地、规范标准提品质、延链融合增效益,深入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培育新增农业龙头企业10家,创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20家,逐步形成生产与加工、企业与农户相衔接、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切实让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成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源头活水。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功能,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加快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等做法,治理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责任领导:章中全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全力提升城乡建管水平
30、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一体,注重提升内涵、精细管理,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达到56.8%。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按照“适度控制城镇建设外延,突出完善功能、宜居宜业”的原则,加快市区东片区建设,实施主干道路建设绿化、市区第二热源输送管网建设等项目,改造老旧小区36个、老旧路面10万平方米、市政排水管网5条,争创全国城市更新示范城市。实施房地产项目60个,新增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824套,市区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1.5%、22平方米。推进利青相向发展、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同城化步伐。加强盐池、同心、红寺堡县城和高沙窝、下马关、大坝等重点集镇建设,突出在提升改造、产业兴城、美丽宜居上做文章、上水平。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优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临时摊位经营,开展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治脏治乱治污,切实抓好县城和重点集镇管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大数据运营公司
33、打造市区“六纵六横”绿波网络,城市道路路口智能信号系统覆盖率达到85%以上。采取错时停车、智能管理等举措解决停车难问题,新增泊位1000个以上。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章中全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完善社区功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高水平编制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路网、电网、气网、水网、绿网,打造各具特色的宜居乡村。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白寺滩、韦桥等重点村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特色民宿,争取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美丽村庄建设标准。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推广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新增清洁取暖面积740万平方米。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住建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改造农村户厕5000户,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46.5%和32%。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支持同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责任领导: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升级提档工程,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责任领导: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40、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施金裕海储罐区油气回收等8个大气治理项目,优良天数比例、PM10、PM2.5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实施清宁河流域生态修复等工程,确保黄河过境水质II类进II类出,入黄排水沟水质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金积工业园区固废医废处置等项目,工业危废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编制完成降碳行动方案,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广清洁生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最大化。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41、持续开展“一河两山一湖”系统治理,实施环罗山区域生态修复工程,积极争取罗山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加大国土绿化力度,营造林3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8.8%。实施吴忠黄河国家湿地保护修复等项目,湿地保护率达到61%以上。严格落实“四禁”“四减”“四保”要求,实施沙化土地治理等项目,完成草原修复1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7%。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2、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全面完成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七、全力实施“四大提升行动”
43、深入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紧盯96个重点移民村,支持农民发展种养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业态,多措并举释放经营性收入潜力。扩大农民转移就业渠道,鼓励更多农民走出家园、走进车间,从二三产业获利,千方百计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结合“四权改革”,引导农民变股民,资产变资金,想方设法增加财产性收入比重。建立完善资金投入、定点帮扶、奖励激励机制,全力推动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深化闽宁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广泛凝聚社会帮扶合力,移民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面貌、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4、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坚持以就业促增收,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1500个,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万人次。坚持以创业带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培育创业实体2200个,带动就业1.3万人以上。动态调整低保、农村特困供养等标准,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工作局,市总工会、团委、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5、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学前教育毛入园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宁夏奶产业学院。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创新素养教育。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责任领导:马同松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团委,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6、深入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市人民医院创建成为三甲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新建区域数据交互中心平台。持续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慎终如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跨省结算。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广泛开展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活动,做好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核工作,适时举办宁夏黄河金岸(吴忠)国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争取在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
责任领导:马同松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卫健委、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市人民医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八、全力深化改革创新
47、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结推广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经验,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8、加快 “四权”改革,全面完成农业水价改革、工业企业用水权证发放,县(市、区)全部达到自治区节水型县(区)评价标准;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放活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促进“沉睡土地”资产高效利用;探索排污权抵押、租赁、融资,推动县(市、区)开展排污权回购;完善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管理体系,探索“以林换碳”新模式。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9、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分别达到7%、9%以上。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0、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打响“易办·吴优”政务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大数据运营公司
51、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惠企政策,积极争取各类强工惠企政策资金1.8亿元。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2、加快征信市场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53、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新增上市挂牌企业5家以上。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4、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55、健全财政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R&D投入增加1亿元。实施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0个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7家。深化东西部科技合作、院(校)地科技合作,新增科技创新平台6家以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吴忠技术市场“一站式”技术交易服务水平,登记科技成果50项。认真落实柔性引进人才、本土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成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平台2个以上。
责任领导:马同松副市长、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56、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几”字湾、陕甘宁青蒙毗邻地区等区域交流合作,广泛拓展发展空间。借助中阿博览会、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平台,积极参与自治区数字化贸易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更多产品走向国际市场。鼓励企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
责任领导: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九、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57、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教育引导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全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五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引导宗教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宗教事务,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责任领导:李玉山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8、扎实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6大领域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工信局、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9、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信访工作示范县和无访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下大力气化解一批重点信访积案,确保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责任领导:章中全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信访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0、推进“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市。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责任领导:章中全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61、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责任领导: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2、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现债务规模和风险双下降。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63、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
责任领导:童伟东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64、着力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化解各类涉稳风险。
责任领导:章中全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65、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城镇燃气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潘建宁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66、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双创双建”。
责任领导:杨爱琴副市长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7、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通观全局的政治判断力、对标看齐的政治领悟力、坚定自觉的政治执行力,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责任领导:王学军市长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8、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认真践行人民政府的职责使命,以拼搏奋进的姿态激情创业、以干成干好的实效履职尽责。不断加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升“七种能力”“八种本领”,做到底数清楚、政策清楚、规律清楚,以有力的举措应对新挑战、以优秀的业绩展现新作为。大力弘扬大抓落实之风,发扬斗争精神,以实绩论英雄,坚决克服不愿斗争的“软骨病”、不敢斗争的“恐惧症”、不会斗争的“无能症”,以过硬的能力破解难题、以顽强的斗争开创新局。
责任领导:王学军市长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9、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依法推进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让各项决策更合实际、更符民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建议。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责任领导:王学军市长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0、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驰而不息纠“四风”,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政府支出管理,坚决压减一般性和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坚持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敬畏法纪,慎重决策、慎重用权。加强监督管理,严惩腐败行为,让为民务实清廉的新风正气充盈吴忠大地。
责任领导:王学军市长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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