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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工(农)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99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22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开斋节:430日至5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古尔邦节:7月11日至12日放假,共2天

七、中秋节:9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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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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