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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1〕33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

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为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医改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吴忠行动,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强化三医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安排如下。

一、持续推动三明市医改经验学习借鉴,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一)加强三明市医改经验学习借鉴。按照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长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三明医改经验的培训和实地考察,主动学习三明市在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因地制宜推广借鉴。(责任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快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逐步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配合自治区做好跨区域和自治区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盐池县人民医院开展调整优化医疗收入结构试点工作,监测试点运行情况,配合自治区做好试点评估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和初审。根据医疗保障改革形势需要,允许定价部门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开展成本调查和听取意见。(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四)持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学习借鉴三明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验,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年度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控制在35%-50%。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引导和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五)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床日、按日间手术等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CHS-DRG)自治区试点。在全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内实行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六)大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我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等挂钩。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市、县级公立医院提档升级,以专科建设持续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导盐池县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县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编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健全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七)不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对标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查漏补缺,积极创建自治区级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16个。支持吴忠市人民医院加快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支持同心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

(八)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全面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和区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医共体、医联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九)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大支持引导力度,推动市、县、乡、村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持功能定位,均衡发挥作用,优化分级诊疗体系布局。持续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新改扩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力争年内全市有2所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动采取灵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周期,精准对接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十)不断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严格执行全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建立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落实《贯彻落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积极配合自治区推动基本医保自治区级统筹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落实自治区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做好跨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积极推进掌上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十一)持续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加快同心县中医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促进中医治未病能力提升。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作用。加大医保对中医药支持力度,做好自治区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院内制剂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待遇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疗保障局)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升接种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提升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能力建设,督3个县(市)完成县级综合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完善早期监测预警、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创新科研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和实验室建设,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专业能力,实施吴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提升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和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公共卫生医师制度。落实疾控机构两个允许要求,借鉴三明市薪酬制度改革经验,合理确定、动态调整疾控人员薪酬水平。落实疾控机构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配合自治区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试点,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业务融合,推进重大慢性病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管理,提供防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市级职业病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康复能力。加大医防融合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十五)大力推进健康吴忠行动。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通过多种形式普及传播健康科普知识。强化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兜售保健品、坑蒙拐骗等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扩大高发癌症筛查覆盖范围,积极争取县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建设试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超重肥胖防控。加强艾滋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整合医疗、养老、残联资源,配合自治区实2个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项目,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健康细胞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四、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形成工作合力

(十六)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夯实互联互通基础,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技术应用。督促辖区医疗机构积极对接宁夏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严格实行监管。指导吴忠市人民医院实施好吴忠市互联网+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平台项目。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保留传统服务方式,着力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七)不断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制度,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推动医疗机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探索推进一站式直接结算模式。有效发挥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指导培训作用,持续推动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升互认质量和效果。加强县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疗保障局)

(十八)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培训。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校医队伍建设。配合自治区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

(十九)不断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储备。配合自治区做好儿童短缺药品保障机制调研,及时解决药品短缺问题。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要求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加大考核力度。提升重点药品和耗材监测力度,落实处方点评和督导检查力度,推进药械合理使用。规范医联体、医共体药械统一采购管理,保障用药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健康吴忠考核。大力推行医疗卫生行业互联网+监管,加快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飞行检查等精准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结果公开和责任追究。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配合自治区做好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分工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不断推动全市医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注重协作配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身职能,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努力担当作为,持续深化全市医改工作,提升广大群众在医改中的获得感。

)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营造深化医改的良好氛围,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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