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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吴忠市互善联盟爱心协会等2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批复

吴民发〔2022〕28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666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相关规定,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申请和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市民政局同意以下2家社会组织进行注销登记。

1.吴忠市互善联盟爱心协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51640300MJY0853832,法人蔺精英;

2.吴忠市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维权协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51640300MJX315589B,法人马贵金。

被注销登记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正副本、财务凭证和印章同时作废,并于10日内上缴吴忠市民政局或各业务主管单位。

吴忠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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