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教育局:
为促进幼儿园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保教质量,在幼儿园自评、县(区)教育局初评的基础上,吴忠市教育局抽调学前教育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请分类评定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经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认定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为自治区级一类幼儿园。具体名单如下:
1.红寺堡区(5所)
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
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
红寺堡区第七幼儿园
红寺堡区第八幼儿园
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
2.盐池县(2所)
盐池县第五幼儿园
盐池县第六幼儿园
3.同心县(20所)
同心县第四幼儿园
同心县第七幼儿园
同心县第八幼儿园
同心县豫西幼儿园
同心县预旺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预旺镇南关村幼儿园
同心县王团镇可华幼儿园
同心县兴隆乡黄谷村幼儿园
同心县丁塘镇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丁塘镇新华幼儿园
同心县河西镇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河西镇同富幼儿园
同心县王团镇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幼儿园
同心县韦州镇河湾村幼儿园
同心县下马关镇新园村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满春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庙儿岭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麻疙瘩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惠安兴隆幼儿园
希望通过本次认定的幼儿园再接再厉,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把握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保育和教育水平。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的原则,加强对薄弱园的指导,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吴忠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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