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00019/2023-00002 | 文号 | 吴政办规发〔2023〕1号 | 生成日期 | 2023-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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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回补,推动消费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吴忠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战略定位,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聚力打好“消费恢复翻身仗”,建设更高质量的现代流通体系,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供给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营造更为浓厚的消费氛围,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吴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3年,通过开展“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消费扩容提质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趋完善,商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升级,消费投资引导精准有效,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的目标任务,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5%以上。
二、重点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完善措施,久久为功,实施“9+1”行动计划,着力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倡导绿色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不断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全力推动全市消费市场加速回暖。
(一)实施消费惠民提速行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联动、媒体助力、全民乐享”原则,围绕消费旺季关键时点、传统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举办“2023‘乐购吴忠·惠享生活’惠民消费季”、城市放心购物节、数字生活节、2023“房·车博览会”“农民丰收节”“青少年航模锦标赛”“夜绽吴忠”“直播电商季”“喜迎国庆·畅想吴忠”等重点品牌促销活动。鼓励县(市、区)积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实现周周有促销、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品牌,形成贯通全年、市县联动、政银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消费促进新格局。支持各大商圈、商贸企业开展节庆主题促销活动,对活动影响力大,效果明显的促销活动,按照实际投入资金额度给予不高于3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统筹资金持续发放惠民消费电子券、实体券,引导商贸企业开展满减满送、积分抽奖、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加快推广“线上引流+实体消费”促销模式,对通过自有电商平台、APP开展促销活动,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且营业额增幅明显的商贸流通企业,按实际销售额给予0.5%、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消费市场升级行动。积极打造消费场景,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激活城市夜间消费“烟火气”,支持各县(市、区)特色街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供给,提升消费品质,引领和聚集市内外消费。鼓励各县(市、区)新建特色鲜明、业态多元、靓丽美观的地标性夜间经济生活集聚区。实施智慧化商圈建设,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档升级,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发展社区便利店,丰富便民消费业态。支持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连锁经营企业入乡进村,推动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行政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7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城乡消费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支持各类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对年内首次入规上限企业(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强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对新引进的国内知名商贸流通(批零住餐)、健康养老、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在市内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并实现入统纳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投资者当年完成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含房地产和商业综合体),经认定一次性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1%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零售、餐饮企业(单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促消费活动提升销售业绩,对促销效果明显,季度销售额增幅全市前20名的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商贸物流增效行动。鼓励对城乡物流冷链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支持推广应用移动冷库、多温层冷藏车、冷藏箱、电动货车等新型设备,优化城市配送线路规划和网点布局,支持骨干物流配送企业建立“城乡共同配送联盟”,引导企业采用统仓共配、集采集配、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即时配送等集约高效配送模式,创新“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电子商务+生鲜宅配”等冷链配送新业态。鼓励交邮商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后一公里”,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提高整体商贸物流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品牌消费引领行动。聚力打响“游在宁夏,吃在吴忠”、吴忠早茶品牌影响力,精心筹办“2023中国面食博览会暨第三届吴忠早茶美食文化节”,扩大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内容,拉长活动周期,打造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引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吸引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市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丰富高端商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引导外溢消费回流。对每引进1家国内外知名零售企业或餐饮企业在吴设立宁夏首店、吴忠首店的商业街区或商业综合体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创建“西部美食地标城市”,支持申报“中餐特色美食名录”及吴忠早茶旗舰店、早茶标准化示范店,对当年被列入“中餐特色美食名录”的餐饮单位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早茶旗舰店”的餐饮单位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扩大吴忠产品外销渠道,采取部门授牌、资金补助、考核奖励等方式,充分发挥现有宁夏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用,扩大外销窗口建设,力争2023年外销窗口销售额增速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服务消费扩面行动。扩大养老托育、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激发服务消费活力。加快健全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新建或改造提升“月子”中心、养老中心,增加普惠托育养老供给,释放生育、养老政策潜力。打造康养服务品牌,拓展新兴消费领域,鼓励建设休闲康养小镇。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统筹资金发放体育消费券,引导市民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旅融合等消费业态,支持举办国际马拉松、自行车赛、航模节等各类体育旅游活动及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消费。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鼓励各级工会通过发放“健康消费券”等方式,购买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服务。开展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数字化水平,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丰富数字消费场景。加大“线上引流+实体消费”和“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供给,积极构建“互联网+养老”、“互联网+旅游”新模式,深化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推动发展无接触式服务、即时零售、社区团购等,提升末端配送精准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大宗消费提振行动。开展“吴忠有礼”汽车家电惠民购、汽车家电下乡惠民行动等促销活动,实施汽车、家电补贴政策,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对换购符合国家有关节能、安全、环保标准要求的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燃气灶等二级及以上能效、智能家电产品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活动期间,领券购买3000元以上家电的可享200元补贴、5000元以上家电的可享400元补贴、8000元以上家电的可享600元补贴、10000元以上家电的可享800元补贴;活动期间,凡购买推广车型的燃油乘用车10万元以下的给予1000元/辆补贴,10万元-20万元的给予2000元/辆补贴,20万元以上的给予3000元/辆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20万元以下的给予3000元/辆补贴,20万元以上的给予4000元/辆补贴。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汽车下乡巡展活动,对活动规模达到20个展位、活动时间超过2天(含2天)的汽车展销活动,每场次给予2万元宣传推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会展消费带动行动。支持鼓励专业会展企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标志性的会展博览品牌。鼓励各县(市、区)结合产业发展优势,适时举办2023首届“宁货出塞·闽货西行”特色产品展暨产销对接会、第五届中国亚麻籽产业发展论坛暨产销对接会、2023西部电商产业发展论坛暨闽宁商品对接会等品牌会展项目,支持本地企业(经销商)组团或自行外出开展优质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扩大销售,以消费促农民增收,按照活动规模给予每场次1-5万元补贴。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对引进(申办)500人以上的会议(论坛)或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等活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实施文旅消费融合行动。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及国有文化企业依托各类文化资源、非遗资源,积极研发有鲜明地域特色、文化属性、时代属性的文化创意产品,实现优秀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黄河大峡谷、哈巴湖等吴忠旅游景区发放“吴忠文旅一卡通”,向社会发放旅游消费券或代金券,支持万达、汇金、恒大等影院发放打折观影券。举办2023黄河金岸文化旅游节暨5.19中国旅游日开幕式、吴忠市首届乡村旅游文化节、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形式多样的文旅促销活动,围绕“游在宁夏,吃在吴忠”,持续开展“吴忠早茶”、特色农庄宣传推介活动,激发文旅消费增量,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抢抓旅游旺季有利时机,大力开拓客源市场,落实“引客入吴”奖补政策,促进吴忠文旅消费扩容、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实施住房改善专项行动。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认真执行《吴忠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个人购房契税补贴,推行发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支持住房汽车家电联动消费等政策措施,优化金融服务,进一步减轻居民购房压力,保障刚性住房、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强我市投资置业的吸引力,带动家庭装修和家居市场消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多方联动促消费。成立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全市“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推进、督查、评估等。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实化细化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2023年2月28日前报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落实配套政策和配套资金。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平时考核评估,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及时跟踪评估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落实政策,强化保障促消费。统筹用好用足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惠民消费券发放、重点企业培育、发展夜间经济、提振大宗消费、举办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批零住餐等行业融资支持,根据企业特点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已出台的消费促进、政策奖补、减税降费、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优化环境,提升服务促消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完善商务信用体系,督促商贸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吴忠”创建活动,多方位、多层次、高效率处理消费投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餐饮行业质量提升行动。优化审批流程,支持商贸企业开展场外促消费活动,适度增加停车位,开展城市交通柔性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交通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促消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的宣传和引导,综合运用新媒体和主流媒体,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解读扩内需促消费的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充分挖掘各地和不同行业、企业在扩内需促消费方面的成功案例,通过“比、晒、促”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市原有政策措施与本方案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方案内容为准,本方案未涉及的政策措施,国家、自治区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
2.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年重点活动计划表
3.《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政策指南
附件1
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吴忠市消费需求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学军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潘建宁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周义和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成 员:冯茂璋 市政府秘书长
马鹏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建晖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学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玉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 培 市财政局局长
张宏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 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雪松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焜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马丽红 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蒋学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马光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岳立平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赵丽亭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尚自刚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杨志贵 市新闻传媒中心主任
杭庆珍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宋 喜 利通区区长
杨文福 红寺堡区区长
赵彦林 青铜峡市市长
刘 娜 盐池县县长
杨根枝 同心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李焜任办公室主任,周静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