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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300018/2021-00042 | 文号 | 吴农规发〔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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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法规科 |
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法发〔2020〕7号)要求,我局对2012年至2020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失效。
附件:1.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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