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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300049/2019-00018 | 文号 | 吴优商办发〔2019〕1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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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印发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吴优商办发〔2019〕11号
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和《吴忠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吴优商办发〔2019〕11号)精神,根据《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事项清单(试行)》,现制定《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事项清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吴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事项清单(试行)
吴忠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 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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