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遏事故,一心一意谋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33.3%,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一是狠抓学习强统筹。以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为推力,抓实体会分享、桌面推演等环节,推动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实践,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二是狠抓责任强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平台经济、玻璃栈道、储能电站等13类73项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调整安委会机构组成和职能职责,新成立能源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文化旅游安全等9个专业委员会,强化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力量。三是狠抓督查强执法。严格“查、改、督、销”闭环管理,紧盯自治区党委“四防”常态化督查反馈问题抓整改,动态整改率保持在90%以上。坚决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1-4月份,累计处罚52起569.76万元。四是狠抓专项强治理。深刻汲取内蒙古新井煤矿“2·22”坍塌事故、北京长峰医院火灾等国内重大事故教训和身边典型事故教训,按照“一事故一整治”思路,深入开展露天矿山、医疗机构消防、危化装置“带病”运行等专项整治,强化系统治理。五是狠抓研判强预警。坚持每月会商研判,时刻关注气象灾害情况,每逢清明节、极端天气等重要时段,加强预警反应和工作调度,努力将气象、地质、森草防火等预判在成灾之前。六是狠抓处置强能力。对40支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演练、推演和训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交通事故、危货运输涉险事故多发实际,在保障成功处置的同时,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下气力根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危货运输应急处置,严防发生燃烧、爆炸、污染等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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