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下列不动产证书遗失,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该不动产权利补发权利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953-203690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坐落 | 面积 | 权属证书种类 | 权属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舒墨文 | 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南侧黎明街西侧阳光骄子D区二十三号楼21608号 | 45.08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00131339号 | 无查封 |
2 | 乔笑琴 | 胜利街市一中二号楼 | 36.32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00122395号 | 无查封 |
2 | 杨林涛 | 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路南侧滨河锦都四号楼西侧车库 | 44.4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00092212号 | 无查封 |
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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