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同步谋划、推进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抓实学习培训,自觉履行职能。制度规范学习。贯彻落实国资委“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将法治学习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制订《吴忠市国资委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实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抓好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素养。引导各企业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讲堂,重点培训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重要考核要素,在市属企业新入职人员培训中,将国有企业监管、廉洁从政等方面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引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各企业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及时摘编最新党内法规在显示屏滚动播放,将党内法规学习融入日常。监督推进整改。配合做好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持续做好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建议,确保人大监督得到实效。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企业负责人考核薪酬情况等信息。在国资委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统筹抓好审计监督和巡察意见反馈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市属企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
(二)紧贴改革发展,助力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制度。定期梳理调整权责制度等事项,全面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审批事项清单。相继制定出台法人治理结构、业绩考核、薪酬制度、工资总额管理等方面25个文件,市属企业共修订制度23项,新建制度46项,废止9项。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责事项于法有据。完成了6家一级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强化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重新修订了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推动外部董事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了市属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议事清单,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助推国企发展。积极开拓新业务、进入新领域、激发新活力。成立青铜峡鼎恒等工业园区服务类公司和创客谷企业服务型公司,开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微企业财务、培训等低成本化服务业务。积极对接中石油在青铜峡建设天然气“阀室”;与国家电网合作建设充电桩;在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7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急热源调峰投入运行,进入新能源领域的步伐进一步加快。2022年共开工建设19个项目,完成投资3.46亿元,项目对企业经济增长的拉动效益逐步凸显。创投公司与北京宁夏大厦、福建珍好佳供应链公司合作建设了运营中心,切实推动“宁货出塞”“闽货西行”;农投公司与宁波商贸集团签订《奶业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区第一个举办“国资国企吴忠行”活动,签约项目14个,协议资金200亿元,宁夏农垦、电投等签约项目已付诸实施,招商引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农投公司高产奶牛繁育项目有序推进,移植克隆胚胎110枚、OPU胚胎74枚,沃野牧丰公司实施KPI和SOP管理模式,奶牛单产稳定在38公斤以上的高产水平;交投公司开拓“定制公交”运营新模式,增加营业收入80万元。市属国有企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86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利润794万元。
(三)贯彻落实法规,提升监管水平。强化依法决策。持续强化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改制重组方案等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确保严格审查。2022年涉及国有企业产权、业务重组、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均及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先后研究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类金融业务板块整合重组方案》《吴忠市属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方案》《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方案》及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方案等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实施混改企业监管机制,制定印发《吴忠市属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办法》。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机制。针对企业重大问题、风险隐患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全年开展2次任前集中廉政谈话,给予提醒谈话以上处分12人。落实信息化和数字化监管措施,在全区五个地级市率先建成并上线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推进依法治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市属企业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对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8项决定类事项进行监管,规范了企业公司章程审批等14项审批、审核、核准类事项监管,取消了市属国有企业之间担保等12项监管事项,下放了职工工资分配等7项审批权限,推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抓实专项整治。抓实自治区巡视反馈粮食领域突出问题整改,信息化建设滞后、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未完工等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对2021年度工程建设4个项目10个标段进行了自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牵头开展全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梳理出问题6类249宗,制定整改措施6条,已整改完成249宗,整改率100%。深入开展股权代持、虚假合资、挂靠经营、假冒国企等综合整治,农投公司对融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混改,妥善化解风险隐患,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健康合作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注重把管资本为主和党内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起来,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实时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建立,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测国有企业经济运行风险状况,从源头堵塞风险漏洞,做到风险苗头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专题研究国资系统法治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坚守法治初心、增强法治信心、强化法治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50人余次参加庭审,开展新任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2次,指导制订《吴忠市国资委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党委会前“一刻钟”学法,不断夯实干部法治意识。指导市属国企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讲堂16场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将党内法规学习融入日常,有力推动法治工作在国资国企落地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企业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还不够均衡,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国资国企改革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民法典等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努力打造法治国资国企。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聚焦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和提升国资监管效能,运用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通过常态化制度废改立工作,持续完善重点改革任务相关配套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提供政策制度保障。三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做好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工作,健全落实法律顾问等制度,加强对重大改革决策和有关文件法律审核,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力度,持续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持续加强出资人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强化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加大案件查办和警示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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