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日期:2022-11-24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28号)等相关政策,市住建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征求宝贵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回复至吴忠市保障房住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海霞
联系电话:0953-2138226
传 真:0953-2039981
电子邮箱:3354198887@qq.com
附件:1.《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
2.《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