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自治区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26日,征求意见稿可从wzdf2016@163.com邮箱下载(密码:2125215),反馈意见发送至该邮箱,或拨打电话0953-2125853。
附件:
附件1:《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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